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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教育“学分银行”时代到来,高职院校如何构建学分制?
栏目:职教动态    时间:2019/8/5 17:25:51   浏览:1891  返回列表

国务院发布的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指出,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‘学分银行’建设,从2019年开始,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,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、可查询、可转换。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、积累和转换,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。职业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,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,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。”这明确表明,国家要首先在职业教育领域建立“学分银行”,开展学习成果认定,进行学分积累与转换。


在此之前,上海、广东、江苏、山东已经在开展“学分银行”的试点工作,国家开放大学也建立了继续教育学分银行。“学分银行”体系从国家层面和学校层面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,下面笔者就学分和学分制若干内容进行分析。


一、建立全国统一的学分标准


学分的累积与转换必然要以学分标准为基础,例如,欧盟就建立了高等教育的学分制体系ECTS和职业教育学分制体系ECVET。ECTS规定60个学分为学生一个学年的学习量。学生获得学士学位,一般需要三到四年的学习时间,对应为180~240个ECTS学分;硕士学位则要求一到两年的学习时间,对应为60~120个ECTS学分。


例如,德国的“双元制”教育,本科取得210个学分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,在此基础上,再修够90个学分即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。由于有了统一的标准,欧盟国家的学生就可以在不同国家之间,通过学分的互认来取得学历证书。因此,笔者建议,我国政府应尽快组织研究、制订全国统一的职业教育学分标准。通过“学分银行”的建立、学习成果的认定、学分积累和转换,极大地促进人的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的形成。


二、职业院校应实施学分制


  (一)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实行“学分银行”的基础   学生的学分主要来自于课程学习获得的学分,其他部分来自于相关成果的认定。通过学分的积累和转换,学生最终可以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。由此可见,即使国家现在还没有制订各级学历之间统一的学分标准,职业院校也需要积极探索实施学分制教育教学制度,为学生今后通过“学分银行”进行学分认定和进行终身学习奠定基础,同时也为国家建立“学分银行”,实行学习成果认定、学分积累和转换探索路径、积累经验。   (二)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必然选择   教育部在2001年就提出要在中职学校实施学分制,后来又扩大到高职院校,尤其是2014年出台的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》中提出“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,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”以后,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职业教育的文件大都会提到学分制、“学分银行”、学分积累与转换的内容。浙江、广东、山东等省份的教育行政部门也先后发布了关于学分制方面的文件,广东省教育厅在实施“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”中就明确要求,进入建设计划的学校要开展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。  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形式日益多样化,如现代学徒制、新型学徒制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、工学交替、订单培养、职业培训等,由此带来的是工学矛盾日益突出,统一的课程教学时间考核时间也难以实现,导致学校开展教学工作比较困难,也给学生的学习、就业带来一定困难,从而影响了实施的效果。因此,高职院校需要通过实施学分制,形成灵活的教学运行组织与弹性学制,才能保障职业教育多元化人才培养方式的有效运行。   (三)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满足学生学习意愿和就业意愿的必然要求   在我国,职业教育承担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任,它不属于精英教育,而是以服务发展、促进就业为办学方针,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类型教育。有关调查数据显示,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,90%左右来自于社会平民家庭,如农民家庭、进城务工人员家庭、社会弱势群体家庭,50%以上的学生是家族里的第一个大学生。所以,高职院校的学生在个性特长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个性化,在学习意愿、就业意愿等方面表现出多样化。


    同时有调查显示,学生在入学填报专业志愿时具有较大的盲目性,有30%左右的学生刚入学就有转专业的意愿,而且在学校学习期间,很多学生的想法和意愿常常发生变化。因此,高职院校怎么样才能满足学生的学习意愿和就业意愿,服务学生的发展,促进学生的高质量就业,是职业教育亟待回答和解决的问题。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应该实施学分制,搭建学习资源丰富的大平台,让学生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,尽可能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意愿和就业意愿,为学生提供不同的成才途径。

 

三、高职院校应该怎样构建学分制

 

  (一)高职院校实施学分制的条件分析

 

  目前,高职院校在师资、课程、实训场地、实训设施等教学资源方面普遍短缺,同时由于高职院校的办学历史不长,许多又是由中职学校升格而来,所以组织管理的水平偏低,服务的能力不足。同时,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要求和教学规律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,如果我们照搬普通高等院校学分制的模式,为每个学生生成一个课表,难度很大,也是没有必要的。

 

  (二)既要体现“选择制”,又要把握好“自由度”

 

  在学分制方案的设计理念上,一定要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,尽量把选择权交给学生,体现出学分制的核心制度,赋予学生专业的选择权、课程的选择权、考证的选择权、学习方式的选择权;但是又必须根据具体条件和能力控制好选择的“自由度”,比如专业选择的范围、课程选择的条件,等等。

 

  (三)重构课程框架体系

 

  课程既要包括必修课,也要包括限选课和任选课;既要控制好总学分不能过多,也要合理分配不同课程属性的课程学分,任选课学分不能太少。如果我们的总学分太高,任选课学分太少,那么学生就没有多少自主选择课程、自主学习的空间和时间了。

 

  在课程的框架上,构建“公共平台课程组+专业群平台课程组+专业核心课程组+专门化领域限选课程组+任选课”的框架体系,这样既配合了学分制的实施,满足了学生个性化、多样化的学习需求,提升了学生的满意度,也有助于专业群的整体建设和灵活运作,对培养多样化人才,动态地适应市场需求变化,提高就业满意度与就业质量十分有利。


  (四)开展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转换


  职业院校“学分银行”应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,使人们无论是通过正规学习还是通过非正规学习、通过正式学习还是非正式学习,所取得的学习成果均能获得发展的机会,这样有助于发挥人的潜能和特长。高职院校也应该开展学习成果认定,确定学习成果认定项目,例如,学校可以对学员通过在线学习取得的各类证书、获得的专利、发表的作品、竞赛获奖、创新创业成果、志愿者服务等进行认定,并根据不同的级别、档次、难度制订学分转换标准。学校在此基础上对学生开展学习成果认定,转换相应不同属性课程的学分。

 

  这样来设计和实施学分制,一方面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,更好地满足其学习意愿和就业意愿,真正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,实现高质量就业;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学校借助外部的学习资源,提高相关制度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。笔者相信,随着教学资源的丰富和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的提升,学习者的选择“自由度”会逐步扩大,学分制的作用将得以更好地发挥。

 

作者:汪治,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、教授